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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十七章:道德法庭
西洋时,泰米尔人和僧伽罗人,都认为刘纬是天神降世,刘纬虽然有些尴尬,却也就坡下驴,以天神的虚名,起到了迅速收服人心的作用,何乐而不为之?
但是,这么做的前提是,利用古人的愚昧无知和迷信心理,一旦民智开启,老百姓没那么好忽悠了,你想用宗教影响人心,效果便会差很多,甚至可能适得其反!
别看现在的益州百姓,有不少人仍把刘纬的画像或塑像供奉在家,每日焚香祝祷,但是其本质,早已脱离了宗教的本源,感觉上有点像一种精神寄托与个人崇拜!
综上所述,刘纬认为,推行和普及宗教,于事无补,而且,中国人有自己的道德和价值观体系,又何须另辟蹊径?为了解决某些人专门打法律擦边球的问题,刘纬最终想到的办法,是创立道德法庭!
道德法庭?这倒是件新鲜事啊!事实上,刘纬也不是凭空想象,闭门造车,而是吸引借鉴了宗教法庭的现成经验!
为什么前面我唠唠叨叨地说了那么多关于宗教的问题,就是为此做铺垫!
在某些天主教和伊斯兰教国家当中,除了世俗法庭外,还设有宗教法庭!与审理一般刑事或民事案件的世俗法庭不同,宗教法庭审理的,是涉及到违反教义规定的异端案件!
在古代西方,宗教法庭的权力特别大,说你是异端,你就是异端,火刑处死没商量;但到了现代,尤其是某些伊斯兰教国家,宗教法庭审理的就不仅是异端案件了,更多的是那些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的案件!
我们说过,他们那些国家,大多以宗教的教义作为社会道德和价值观的基础,那么这个宗教法庭,其性质,与刘纬将要创立的道德法庭,便有异曲同工之妙!
反过来说,刘纬将要创建道德法庭,是因为中国人没有普遍的宗教信仰,只有哲学信仰,所以,才称之为“道德法庭”,而非宗教法庭,其裁夺判定的基础,就是公序良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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