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著《凤山集》——刘春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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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著《凤山集》——刘春
  刘春,字仁仲,号东川,又号樗庵,重庆巴县柳市里人,祖籍兴国州,榜眼,官至礼部尚书、太子太保,谥“文简”,《明史》有传。

  刘春,出自书香门第,官宦家庭,祖父刘刚,曾任台州赤城驿丞,父亲刘规,曾任云南、山西道监察御史。刘春考中四川乡试第一的解元,进京参加会试,三榜有名,参加殿试,被钦点为榜眼,授翰林院编修。整个明朝,四川只出过一个状元和一个榜眼,这个榜眼就是刘春。

  刘春,擢吏部右侍郎,任经筵日讲官,不久升吏部左侍郎,代傅珪为礼部尚书。丁忧回家,起南京吏部尚书,不久,任礼部尚书专典诰敕,掌詹事府事。

  淮王朱祐启,是王族旁支,而承袭藩王封号,而朱祐启称他亲生的父亲为先考,并且要追封亲生父母,把亲生父母的神主放入祖庙。交城王秉杋是由镇国将军继承爵位的,而将其妹封为县主,刘春都依据礼法予以驳斥,于是以此为成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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