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明秦王——朱樉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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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明秦王——朱樉
  形象。朱元璋分条列举了朱樉的28条罪状,同时也揭露了朱樉的死因。

  比如说朱樉在母丧期间,略无戚容,违反圣旨,擅自处死犯人,虐待正妃,宠爱偏妃,在宫中侮辱妇女,放纵小人入宫。还说朱樉不理政事,殴打王府官员,目无王法,超越等级,建造五爪龙床,织造后服,给偏妃穿,擅自建造郡主府,面积将近皇城一半,用烂钞去民间购物,从中获利,虐待手下军民,甚至逼迫他们卖儿卖女,出征西番时,掳掠番人幼男幼女入宫,阉割幼男,不少人因伤致死。

  另外在祭文中,朱元璋还披露了朱樉的死因,说他因为虐待宫人,导致被人下毒于食物中,最终被毒死。在祭文的最后,朱元璋写到“观尔所为,古所未有,论以公法,罪不容诛”,最后表示要降低丧礼等级,用公礼浅葬。朱元璋还觉得不出气,对儿子说“俾尔受罪于冥冥,以泄神人之怒”。

  即使儿子死了,但他罪大恶极,朱元璋也毫不客气,丝毫没有透露出自己的一点悲戚之色,反而觉得他是罪有应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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