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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章 尸体上的鲜花瓣
右手握刀柄。只要身份暴露,立刻拔刀冲锋,砍陈硕真猪头,回去做成酒器。
两人擦肩而过,武康暗松口气,她应该没识破。人群继续后退,露出买菜妇人,已经没了生命。活活被踩死,孤零零侧趴,无神的双眼,控诉前方竹轿。
鲜红花瓣,片片洒落,落妇人身上。众人看不见,锣鼓手跨过尸体,接着竹轿和马匹,最后数不尽人流。武康嗤之以鼻,心中泛出凄苦,人不该仰望天神,应该俯视脚下。
不知过了多久,宽阔的街道上,只剩他自己。妇人不成人形,发髻凌乱不堪,衣袍满是脚印。深红色花瓣,贴她额头上,多么娇艳欲滴,多么刺人双眼?
良久移开目光,不禁喟然长叹,闪身挪到旁边。九娘出缝隙,神情带着恐慌,看见街上死尸,吓的失声惊叫。武康攥她手腕,大步离开现场,直奔城南客栈。
回到客栈附近,门口围满路人,里面传出呵斥。围观者背斗笠,是镖队的保镖,武康略微放心。呵斥声是二牛,快步挤入人群,小声问道:“怎么回事?为何围在门外?”
保安围上来,七嘴八舌解释,我们紧蹙眉头。酒博士鼻青脸肿,嘴角淌着血,二牛拽他头发,啪啪两个耳光,破口大骂道:“乃翁问你话,我们的马匹,到底藏在哪?”
博士说不出话,二牛再抽耳光,嘴里骂骂咧咧。赵声跳起脚,踹飞酒博士,跑过来汇报:“马匹不见了,就剩几辆车。就去趟茅房,马就没有了,定是被客栈黑了。”
二牛拽出横刀,咬牙切齿道:“不仅马没了,客栈的人也跑了,这个田舍奴,在厨房找到的。我怀疑这是黑店,盗走咱马,掌柜的跑路了。依属下看来,把田舍奴剁了,一把火烧了黑店。”
武康微摇头,杀人放火,无济于事。脑中灵光闪,陈硕真的马队,其中有匹黑马。右前马腿内侧,那醒目的夜眼,位置类似黑风,形状也不差分毫。
所谓的夜眼,马腿长期弯曲,皮肉互相摩擦,导致马毛脱落,形成的老茧。看上去光滑,形状象眼睛,是以称夜宴。百姓有种说法,马在夜里健步如飞,是靠马腿夜眼。
此刻恍然大悟,丢失的五匹马,是陈硕真偷得。这也预示着,她早盯上我等,想借五匹战马,留我等在睦州。不能留下等死,掏出大把铜钱,扔在博士身上:拿去看大夫。
赶紧吩咐众人,战马和车都不要,必须马上离开。现在收拾东西,就在这里集合,砸门即刻出城。保镖跑进客栈,简单清点人数,众人戴斗笠,跑向南城门。
婺州与睦州,相距一百二十公里,人的步行速度,平均五公里。步行四小时,会筋疲力尽,必须停下休息。所以正常的人,最多走二十五公里,到婺州需要六天。
出了睦州城,走出五里地,养尊处优的九娘,累的气喘吁吁。武康背起她,走队伍最前面。又走出五里,见前方官道,聚集许多人。大概五六十,悠闲蹲路边,貌似等候多时。
二牛上前请示,武康摆手打断,作出战斗手势。众人摁开绷簧,右手握住刀柄,二牛和赵声,护在大佬左右。也都心知肚明,对方来者不善,血战在所难免。
这些的打扮,是附近的农夫,衣衫打着补丁,或蹲着或半躺。有大汉光着膀子,满身的腱子肉,嘴里噙狗尾草,头挽两个发髻。发髻插狗尾草,卖身葬父似的。
他肱二头肌上,纹童文宝三字,武康眉头微皱。身为法曹参军,自然知道墨刑,就是所谓的纹身。受此刑的,多为斗殴犯,且屡教不改。名字纹身上,告诉周围人,此人有前科。
然而可笑的是,刑罚酷似耳环,被臭美的唐人,搞成纹身时尚。特别是中晚唐,风气达到高峰,男女老少都喜欢。政府制定法律,纹身者全部打死,却挡不住歪风。
他叫童文宝,名字很熟悉,武康警惕着,带队慢慢前行。走到人群中央,感受嘲讽视线,忽然眼前一亮,想起他是谁。陈硕真手下,悍将童文宝。明年叛乱时,他带四千兵马,南下突袭婺州。
如此看来,镖队进睦州,就被盯上了。他们是地头蛇,先按兵不动,然后设计偷马,再派童文宝截杀。心思电转间,打定了主意,三十六计走为上,扯开嗓门喊:风紧扯呼...
喊杀声骤然,贼人立刻行动,路边草丛里,拿出无数竹竿。有拇指粗细,削尖锐枪头,呶呶着冲来。保镖长刀出鞘,双方开启混战,首先两声惨叫,二牛和赵声,各自斩杀贼人。
九娘失声尖叫,身前两根竹枪,距离胸膛咫尺。武康陡然斜闪,枪头贴胸划过。左手托九娘屁股,右手拽出横刀,两道刀光闪,两颗头颅坠,两道血箭喷。
手腕横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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