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33 王舍为治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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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33 王舍为治
  关于北天竺建制。蓟王亦有决断。

  不增设山南都护府,亦不迁入岭南都护府。更不立为属国,置“使天竺中郎将”领护。而是请立丰州,列为大汉十五州。

  时,蓟王欲先将赐支都护府,改立梁州,为大汉十五州;次将扶南等国,立为宁州,为大汉十六州;再将天竺半岛,立为丰州,为大汉十七州。

  正因虑及,由内而外,向化程度,参差不齐。赐支都护府,多为八种西羌。向化日久,最易归心。三南半岛次之,天竺半岛最次。

  岂料,因借马鸣菩萨之力,蓟王身证果位,为虎衣明王本尊。尤其,佛教盛行之北天竺,假神佛之力,反倒最先归心。

  于是乎,水到渠成。蓟王请立丰州。为大汉十五州。

  北天竺诸国。其国境,大为一郡,多为一县。皆就地转化成属国。由属国都尉领护,秩比二千石。隶属于辅汉大将军幕府。治民领兵,权如太守。属国官掌属国兵,称“属国骑”或“属国胡骑”。

  设丞、侯、千人等官,下有九译令,又置属国长史、属国且渠、属国日逐、属国当户等官。各官由汉人或内属羌、胡首领充任。

  其中,摩揭陀、瞻波、大秦婆罗门,三王赐国姓,封“率众王”。又作“帅众王”。两汉时,如羌、乌桓、鲜卑等各部首领,常封此爵。余下诸国,据国土大小,封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不一而足。

  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:“四夷国王、率众王、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皆有丞,比郡县。”

  自率众王以降,归义侯、邑君、邑长,爵位类比汉家王侯。得享衣食租税。率众王,食一郡。归义侯,食一县。邑君,食一城。邑长,食一邑。以此类推。

  先前,蓟王命九译令,将诸国书卷,收集整理,编撰成册。便为《集簿》所用。

  如此一来。各国,封君列候,食邑几何,一目了然。封地亦行《推恩令》。王子公主,各有食邑。虽不比先前奴隶城邦,举国为奴,国民所得,皆为国主所用,金银珠玉,堆积如山。

  为汉家王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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