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197 笑林始祖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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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197 笑林始祖
  文人诸技,得入报馆,正当其用。文士虽不善治国,然为国秉笔,亦足可一展所长。

  自门下祭酒进言,宫官无比秩。蓟王再定俸禄。爵俸、官俸、宫俸,“三食俸”随之确立。

  蓟国吏治,天下皆知。

  四百石以上,自比六百石始,乃仕途分水岭。受拜双六百石馆丞,二人一年所得,足破千万。全家老小,衣食无忧。所谓后顾无忧,自当奋笔疾书。唇枪舌剑,振聋发聩。

  三俸之中,爵俸最为普遍,爵民皆可得享。唯学成出仕,方能得享官俸,并自行获享与官秩匹配之爵俸,此乃“双食俸”。官中宿吏及海内大贤,方能授予宫职。宫职无比秩,若官职低于宫职,则自行加官,类同特进,再得享民爵,故称“三食俸”。

  四百石到比六百石,这条天堑鸿沟。多由“王宫行人”一桥飞架,天堑变通途。故“行人”其意,亦大有玄机。

  官道仕途,能通行鸿沟,一飞冲天者。可称“行人”也。

  如此可知,爵民、国吏、宫官,循序渐进。深入核心圈层。宫官自有门籍。可进出王宫,乃王之近臣。

  窥一斑而知全豹。蓟国吏治之健全,更古未有。

  蓟之国策,出于汉而高于汉。汉朝以孝为先,律令处处得以彰显。

  “高年赐王杖,上有鸠,使百姓望见之,比于节。”“年七十以上杖王杖,比六百石,入官府不趋。”与会官员,老者可与之平坐,并可“行驰道旁道”。严禁擅自征召、系拘老者,即使犯法,亦不得辱骂殴打,违者“应论弃市”。

  另有“父子相隐”。父子间相互隐瞒犯罪,而不受刑罚。后世以讹传讹,认为是宗法制度的司法具现。实则大谬。大汉首论孝行。参考“父子相隐无罪”。蓟王执晚辈礼,为右国令送葬。自无可指摘。

  有礼有节,乃我大汉之日常。又岂只我蓟王一人耳。

  日中宫宴时,应劭才姗姗来迟。蓟王于座前,特设客席。应劭虽独坐,却悠然自得。自有名仕风仪。

  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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